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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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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保险

原告: 残疾员工
被申请人: 雇主
ROD案例编号: 88-555 - 1992年5月7日

董事会:Joseph P. 康纳斯,老., Chairman; Paul R. Dean, Trustee; William Miller, Trustee; Donald E. 皮尔斯,小., Trustee; Elliot A. 西格尔,受托人.

根据美国煤矿工人联合会(“UMWA”)1950年福利计划和信托的第九条, 并根据美国劳工部授予的豁免授权, 受托人审查了有关根据雇主福利计划条款向残疾雇员提供健康福利的争议的事实和情况.

背景事实

原告, 谁的生日是3月12日, 1938, 在被申请人的机密职位工作,直到6月28日被解雇, 1986. 被投诉人在1987年6月30日之前一直为投诉人提供福利保障.

投诉人于1987年1月申请社会保障残疾保险(SSDI)福利. 他收到了6月20日的通知信, 1988年,他在2月25日开始的一段残疾期间获得了SSDI福利, 1987. 皇冠搏彩中心网站以1月6日的信函通知投诉人, 1992年,他可能有资格作为残疾雇员享受健康福利,因为他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福利,并且在年满55岁时将有资格获得基于20又3/4年记入签字服务的养恤金. 皇冠搏彩中心网站建议投诉人联系其最后一个签署人雇主, 被申请人, 确定他是否有资格获得这种保险.

被投诉人拒绝为投诉人作为残疾雇员提供医疗保险, 说明投诉人在受雇于被投诉人的保密工作期间并没有残疾.

争端

被投诉人是否需要为投诉人作为残疾雇员提供医疗保险?

双方立场

投诉人的立场:被投诉人必须为作为残疾雇员的投诉人提供医疗保险.

被投诉人的职位:被投诉人不需要作为残疾雇员为投诉人提供医疗保险,因为投诉人在被投诉人分类雇用期间并没有残疾,而且在被投诉人解雇时也没有残疾.

相关的规定

第一条第(一)、(二)、(三)款 (4)雇主福利计划规定:

第一条-定义

下列术语具有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1) “雇主”指(雇主名称).

(2) “工资协议”指1988年全国烟煤工资协议, 如不时修订及任何后续协议.

(4) “雇员”系指为雇主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 有资格获得本协议项下的福利.

第二条丙. (1)雇主福利计划规定:

第二条-资格

C. 残疾员工

除了领取养恤金福利并因此有权根据本条B款领取健康福利的残疾养恤金领取人之外, 第3条规定的健康福利也应提供给下列任何雇员:

(1) (a) 已完成20年的信用服务, 包括根据第IV条C所规定的签字服务年数. (6) 1974年养老金计划或其继任者的任何相应条款,以及

(b) 没有达到55岁,并且

(c) 1974年12月6日以后在雇主的分类雇佣中致残,并且

(d) 符合领取《官方网站》第二章或其后续章节规定的社会保障残疾保险福利的资格;

第三条D. 雇主福利计划第(1)(a)条规定:

D. 一般规定

(1) 续保

(a) 裁员

如果员工因裁员而停止工作, 健康的延续, 人寿、意外死亡和肢解保险的保险范围如下:

工作时数
24 .雇主
连续日历月
紧接前一时期 保险期限
雇员入职日期 继续
最后的工作 最近工作日期

2000小时以上 月加余额 12个月
500或更多,但少于 月加余额
2000小时 6个月
少于500小时 30天

讨论

根据第二条C款. (1)雇主福利计划, 如果雇员符合以下要求,他就有资格作为残疾雇员享受健康福利:(a)已完成20年的计入服务, including the required number of years of signatory service; (b) has not attained age 55; (c) became disabled after December 6, 1974 while in classified employment with the 雇主; and (d) is eligible for 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Insurance benefits. 投诉人显然符合第二条C款的要求. (1) (a)、(b)及(d). 这里的问题是投诉人在被投诉人的机密雇佣中是否残疾了.

本案投诉人于1986年6月28日因裁员而停止为被投诉人工作. 6月20日, 1988, 投诉人于二月二十五日起获发一段残疾期的社会保障福利, 1987. 虽然申诉人在残疾开始之日并没有积极工作, 根据条款III D,他作为被解雇雇员继续享受福利. (1) (a)雇主福利计划. 在rod 166中, 81-488, 81-653及88-378(随函附上副本), 受托人以前曾处理过在裁员期间残疾的雇员是否有权根据第二条C款作为残疾雇员享受健康福利的问题. (1). 受托人的结论是,在雇主福利计划下接受持续福利保险的下岗雇员被视为分类雇佣雇员. 因此, 如该雇员在接受本计划承保期间致残, 他被认为是第二条C款意义上的“在机密工作中致残”. (1)(c)雇主福利计划.

因为申诉人的残疾是在他作为被解雇雇员接受持续福利保险时开始的, 他符合在受雇于答辩人机密工作期间成为残疾人士的规定. 相应的, 根据第二条C款,投诉人有资格作为残疾雇员享受健康福利. (1)雇主福利计划.

受托人的意见

被投诉人必须为作为残疾雇员的投诉人提供医疗保险, 7月1日开始, 1987, 投诉人作为被解雇员工的保险被终止后的第二天.